期貨交易
期貨市場
期貨契約係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時點,以交易當時約定之價格交付某特定商品的一種標準化合約。所謂標準化,就是將交易標的物之品質、數量、交割日期與地點等要件均在契約中訂清楚,以增加交易的方便性與時效性。交易人可於契約到期前作相反方向的買賣以沖銷原來交易中所產生的履約義務(買方交錢、賣方交貨),則不須再交錢或交貨。合法期貨交易係指交易人透過政府核准之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買賣。
從事期貨交易僅須支付契約價值一定百分比之保證金即可,換句話說,如果保證金是契約價值的百分之十,等於拿一塊錢便可以交易價值十塊錢的商品。因此,期貨交易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槓桿特性。高槓桿可使獲利放大,同時也可能造成損失倍增,為控制風險,遂有每天計算保證金是否足夠之規定(此為期貨交易之另一個特性,稱為「每日結算」)。如果一經洗價後發現保證金不足,交易人必須於期貨商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否則期貨商有權結清交易人的部位。
保證金分為「原始保證金」與「維持保證金」兩個層次,交易人必須於交易前繳交原始保證金至期貨商指定之銀行帳戶,如果行情不利於交易人,致使保證金水位低於維持保證金,則交易人必須補足保證金至原始保證金水準。
避險者因為從事生產或現貨投資,手中已持有相關現貨或計劃買進現貨,經由買賣期貨以降低或移轉現貨市場價格波動風險,以穩定成本,提高經營或投資效率。
投機者係指預測未來價格行情走勢,希望經由買低賣高賺取差價的交易人,所以手中並不必要有現貨部位。投機者對於期貨市場具正面功能,其承擔了避險者所移轉的價格風險,期貨市場的流動性因為投機者的參與而提高。(摘自台灣期貨交易所網站)
明尼阿波里市穀物交易所
1995年8月,作者曾隨團到美國明尼蘇達州(Minnesota)的明尼阿波里市穀物交易所(Minneapolis
Grain Exchange )參觀,此交易所設立於1881年,在此之前農民和買家之間,一直為穀物交易的價格是否合理而傷透了腦筋,賣方擔心賣便宜了,買家擔心買貴了。地方有識之士建議成立交易所,1908年在現址建立大樓,1947年即成為著名的穀物交易所。
交易所本身並無穀物可供出售,也非決定價格之處,只是提供會員相互之間買賣的場所,本身並非營利機構。
交易所大廳的牆壁上有一片大看板,用綠色、黃色及白色的燈光數字顯示資訊,它提供來自明尼阿波里市、芝加哥、堪薩斯及紐約各穀物交易所的買賣資訊,讓交易者可做買賣的參考。當場上有任何買賣成交時,會透過現場的主持人加以登錄,並將成交價以美英斗(Bushel)多少美元(dollars)、美分(cents)及每英斗四分之一分顯現於看板之上。買賣雙方每日交易結果要透過清算單位逐日結清,以確保沒有過份投機的行為。
期貨交易時間每日上午9:30開始到下午1:25結束,當開盤時,只聽到現場響起一陣喧囂開始喊價交易,眾人高舉雙手比畫,叫著聽不懂的語言,場面沸騰熱鬧。原來若是雙手置於面前,掌心向外就表示要出售,掌心向內就表示要買進,若雙手高舉且手掌握拳或比出手指頭數目,則表示出價的金額,交易所的操盤手用他們特有的方式進行買賣。
除了期貨交易,現場也有現金交易市場,大部份是由穀物工廠依賣方提供的穀物品質當場議價的。期貨交易的標的物可以是任何東西,當然還是以大多數人有興趣交易的東西才上得了檯面,如黃金、石油、玉米、黃豆、小麥等。明尼阿波里市穀物交易所平均每日可買賣68萬公噸的小麥。
明尼阿波里市穀物交易所大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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